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童彬霖)近日,平江縣人民法院通過耐心調解,妥善化解一起因撫養費支付與探望權受阻引發的“雙執行”糾紛,既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,又彌合了母子情感裂痕,彰顯了司法智慧與人文關懷。
2022年,吳某(女)與李某(男)經法院調解離婚,約定婚生子由李某撫養,吳某自2022年起每年支付1萬元撫養費,同時享有對孩子的探望權。后因吳某未按時支付2024年度撫養費,李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案件受理后,執行法官發現吳某并非故意拖欠費用,而是因李某多次阻撓其探望孩子,導致其情緒抵觸。吳某表示:“我并非不愿履行義務,但見不到孩子,心里實在難受。如果強制執行撫養費,我將同步申請探望權執行!”
面對矛盾交織的“雙執行”困局,執行法官并未簡單采取強制措施,而是先背對背調解。法官首先向吳某釋明:“支付撫養費是法定義務,不能因探望權受阻而拒絕履行,否則將承擔失信后果。”同時,法官也向李某強調:“探望權是法律賦予父母的權利,更是孩子的情感需求,阻撓探望既違法也不利于孩子成長。”為化解雙方對立情緒,法官以孩子為紐帶展開情感疏導:“父母離異已讓孩子缺失完整家庭,若再因撫養費和探望權爭執不休,受傷最深的是孩子。”通過引導雙方回憶親子溫情、分析孩子成長需求,法官逐步打破僵局。最終,吳某當場支付了拖欠的撫養費,李某也承諾每月固定時間配合吳某探望孩子,并主動添加微信便于溝通探視安排。一場可能升級的“雙執行”對抗就此了結。
“家事案件不能‘機械執行’,更要‘解紛促和’。”該案承辦法官表示,通過情理法交融的調解,既維護了法律權威,又修復了家庭關系,這才是司法為民的應有之義。平江法院將持續探索家事糾紛化解新路徑,以司法溫度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。
責編:陶江云
一審:陶江云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